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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2/钱胡路812号
按照《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》(锡人社规发【2014】3号)要求,李真等8名同志试用期届满6个月,经考核拟同意按期转正,现予以公示:
1、公示时间:5个工作日(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)。
2、公示对象:李真、刘云憬、郭春燕、张生、商译、骆正茂、 杨水华、顾俊。
公示期间,凡对上述考核结果有异议者,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事处或党政办反映。
联系电话:83275906、83275908
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
2018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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